学术研究
坚守高校思想阵地 筑牢青年信仰之基——“四个思维”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高校是我们党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核心任务。”青年学生由于思想纯粹可塑性强,一直是域外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灾区。为了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就要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升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的方法论中汲取经验,增强辅导员意识形态渗透防治能力,探索思政育人共同体的解决方案。

 

一、案例基本情况

   (一)案例简介

案例一:闫某,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成绩优异,家庭贫困,性格内向敏感。其曾给辅导员发信息:“王老师,您相信有上帝吗?这个问题深深地困扰我一段时间了。”随即辅导员经过学生访谈和排查,发现来历不明的外籍人员林甲(韩国)、叶某(日本)、雷某夫妇(意大利)、赛某(德国)等多人通过在网络、学生社区搭讪的方式,以增进文化交流和学习语言为由,先后与外语学院8名同学建立了联系。接触密切后,外籍人员开始根据接受程度通过灌输宗教信仰、发送宗教资料、组织祷告活动等方式宣扬异端教义。

 

案例二:根据学生反映,辅导员排查发现,包括我院学生在内的10余名各学院贫困生在高某(已毕业,来自某韩企资助群)的介绍下,经常出入于韩国人李某的住所进行聚集活动。李某等人在聚集活动中不断宣扬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与主流价值观相违背的思想观念,并索要学生团员证,劝阻学生入党和考研。李某还多次要求参加活动的成员介绍有留韩经历的同学来参加聚集活动,煽动学生违纪外出在其住所居住(有偿),并通过垫付组织游玩、宴请吃喝、赴韩旅游等费用与学生产生债务关系,从而实现经济钳制。

 

(二)案例分析

无论是案例一的邪教渗透还是案例二的价值观渗透,都反映出高校意识形态渗透的共性特征:其本质是攘夺党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扭曲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从而造成思想混乱,危害国家安全稳定。针对案件中意识形态渗透所呈现出的“欺骗性、组织化”特点,我们借鉴了安全管理理论(Safety Management Theory的四项原则,即“以人为本”原则——安全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时效性、“综合治理”原则——全局性、“落实责任”原则——精准性,探索了“四个思维”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法。

 

二、案件处置实施过程

学生意识形态安全类案件的工作难点在于把控事态发展方向建立案件处理规范引导学生坚定信念。“四个思维”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法所蕴含的安全性、时效性、全局性、精准性特质,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展现出卓越的应用价值。

 

人本思维——以生为本,安全至上。在案例中,我们确立的基本工作思路是:确保信息全面真实、贯彻学生安全至上、教育立场旗帜鲜明、处置程序合理规范。获得全面真实的信息是进行案件定性的关键,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通过单独谈话、集体约谈、外围访谈等方式快速掌握了案件信息。以有温度的工作方式获得了学生最大程度的配合,快速启动安全处置程序,第一时间上报学院负责人和公安机关,立即采取措施阻断邪教人员对学生的管控;以有立场的工作准则对学生存在的政治原则、思想认识、学术观点问题进行区分和教育引导;以有力量的职业能力从邪教本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增强教育的思想性和说理性;以规范性的工作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形成各类安全记录和台账。

 

时效思维——防治结合,处置适时。意识形态渗透是一个质、量变化的过程,要遵循“源头控制、过程管理、事后处置”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律。在案例中,我们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分析学生涉案原因、研判案件危害程度、启动处置程序,进而在关键的时间点上适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案件初步定性后,我们第一时间与校内外有关部门进行了联动,及时开展意识形态安全宣传教育,快速回应学生现实诉求。针对闫某因经济困难造成精神压力这一诱因,积极为其寻找幼儿园助教等能够让其乐观开朗和增加收入的兼职、寻求校友奖助学金等方式在经济上进行帮扶,逐步实现精神脱敏。

 

全局思维——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学生意识形态渗透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了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全局性的内在要求体现在3个维度:一是统筹好安全要素之间的关系。充分重视“安全法制、安全意识、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对学生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结果推导成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二是统筹好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总体上明确学校、社会、家庭、个人的责任定位,发挥各自的主体优势,从而形成思政育人共同体,打造协同育人矩阵;三是统筹好个体与整体的关系。既要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引导,也要对全体同学开展教育。通过案件处置,对师生群体开展由点及面的警示教育,形成以小见大的工作案例。

 

精准思维——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根据案件定性,学校快速启动“51”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即在院校两级党委领导下,辅导员以党团组织生活、班会为载体,通过讲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安全形势、意识形态安全政策法规和案例增强学生意识形态安全观;专业课教师以自身的留学经历和对域外国情社情的讲解,通过课程思政等方式使学生加深对域外文化的认识;院领导和家长则以丰富的处事经验对学生进行真诚规劝并做出了纪律要求;班级同学以团结友爱、主动关心的行动化解了涉事同学的担忧和恐惧。发挥学生群团组织作用,通过成立“反邪教协会”加强对学生的组织引领,以“党员带团员,团员带群众”的方式辐射全体学生。通过细化各环节工作分工,建立健全以案件披露、风险研判、信息共享、危机应对、日常管理为内容的协同治理机制,切实保障各治理主体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意识形态渗透的防控工作。

 

三、工作成效与经验启示

(一)工作成效

1.实现个人成长

经公安机关调查后,分别将两起案件定性为邪教组织活动和非法集会活动。“四个思维”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法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关键作用,及时挽救了6个学院20多名涉事同学。案件历经1个多月,涉事同学通过学校、社会、家长的全方位引导和帮扶,全部实现了思想转化。在各界帮助下,闫同学光荣的成为了学生党员,多名学生主动加入反邪教协会,成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并在新闻采访中现身说法,主动开展安全教育宣传。

 

2.完善工作体系

工作法实施以来,通过聘任国保大队警员担任校外思政辅导员、邀请校内法学教师讲座提升防范技能和知识;协同团委、统战部、宣传部、学生处、国际处、安管处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活动;组建反邪教协会联动各班宣传委员,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日”、“五四青年节”等节日开展常规活动;在学生干部任职培训、出国培训、青马计划、党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增加意识形态安全“必修内容”;在学院新媒体平台开设意识形态安全专栏,选任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督导员,编撰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指南(绘本),有效提升了师生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体系的不断完善。

 

3.丰富工作成果

历经3年的实践探索,该工作法初见成效——在学校层面形成了1个防治预案、1项实施细则、2个规范文本;建立了意识形态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分类分级风险处置规范;打造了2个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样板课;组建了1个院级师生反邪教协会。基于该方法的有效性,本人工作成果被山东省电视台专题报道,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效应。同时获批1项省级课题,获评1个国家级、2个省级论文奖项,个人获评“山东省十佳反邪教志愿者”,实践成效逐步转化为科研成果,惠及更多师生。

 

(二)经验启示

“四个思维”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法,为高校意识形态渗透防治工作提供了经验样本,初步实现将“三全育人”理念具化落实到课程体系建设、群团组织建设、高校治理能力建设和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上。在这一工作法的框架下,辅导员同仁将不断周延高校意识形态渗透防治预案、风险研判评估机制、风险防治清单、分类分级风险处置在内的多项延展性成果,深耕高校意识形态安全责任田,筑牢青年学生信仰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