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高职院校校园学生坠楼事件处置经验分析与应对策略探析


一、事件描述

2022年12月13日12时47分,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1级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生王某畅在学院图书馆北侧发生坠楼事件。事发后,学院安全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经警方现场勘查、监控调取及目击者询问,初步排除他杀可能,认定该事件为高坠自杀。

二、事件处置

(一)应急响应关键节点

1.现场处置1250,校方接报后迅速启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安全保卫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事故场地及周边路口实施封锁警戒;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校领导、学工部、二级学院负责人在10分钟内抵达现场,配合警方维持秩序、保护现场。

13时,120救护车到达现场,经医护人员确认,王某畅已无生命体征。警方同步介入开展勘查、调取监控及询问目击者等工作,并现场提取该生最后手机联系记录这一举措对后续事件闭环处理起到关键作用

   


                            

14时校方同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事件经过,完成首轮信息上报,并会同辖区派出所做好第一轮警情通报事项,避免产生与事实不符的舆情。

2.部门协作:成立分管校长任组长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保卫处、学工部、宣传部有关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任务,明细协同落实要求。同时,组织开展对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的评判及应对举措工作。

3.舆情管控:会同辖区派出所做好首份通稿内容审核。通稿内容原则主要遵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情发展的原则。以宣传部牵头成立网络舆情监控小组,密切监控网络舆情,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协同网安部门做好舆情工作。

                           

(二)开展案件人员情况摸底

王某畅,男,2003年2月23日出生广东揭阳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1级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4班学生。经摸排发现,该生父母离异且均已重组家庭,该生随父王某雄生活,家庭地址为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炮台镇埔仔村塘埔新厝东座,现居住地为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玉泉中街,母亲洪某莲长期居住于广东揭阳。王某畅在校期间性格内向,与同学交流较少,校方未发现其明显异常行为或心理健康问题。

1.家庭环境王某畅身处离异家庭,父系存在家暴现象,导致其情感支持缺失。父母离异后,他长期与父亲生活,但父亲再婚且有家暴行为,家庭关系复杂。母亲组建新家庭后,虽保持联系,但因居住地较远,实际给予的情感支持有限。

2.学业压力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课程难度较高,部分学生反映学业压力较大。据同班同学反馈,王某畅近期因期末考试产生明显的焦虑情绪。

3.环境变化事发时正值福建省高校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阶段,学校允许学生自愿选择离校返乡,王某畅原计划于12月15日返回广东揭阳,却在返乡前发生了意外。

4.心理状况校方的心理健康排查未掌握其主动心理求助信息,但事后调查发现其手机中存在部分网络搜索记录,涉及“抑郁症症状”“自杀方式”以及对“父亲的不满”、“不想回家”“校园生活融洽”等内容。

                           

(三)善后处理工作

善后核心措施主要为校外安置、专人陪护、补偿协商应对策略是采取不激化矛盾的柔性处置方式,同时不逾越法律框架。

1.家属接待事发当日18时,王父抵达辖区对湖派出所。警方通报案件基本情况后,校方安排专人陪同王父进行遗体确认。21时,将王父安置至校外指定酒店,并安排校方工作人员一同入住,全程安抚王父并及时掌握其动向和需求避免家属在校内聚集。

2.协商谈判

 (1)谈判分工由校安全负责人、学工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与仓山分局刑侦、辖区警官及专业第三方律师各一人共同组成谈判小组主要负责解答家属可能提出的问题及提供法律相关援助阐明责任归属,做到讲法、讲理、讲情。

2矛盾化解家属存在分歧与协调难点坚称该生平时表现良好,与父亲交流通畅,质疑自杀原因,认为事发在学校校园内,学校须承担责任。王父提出“学校提前放假导致学生心理失衡”,要求校方赔偿200万元。校方精准援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坚守“无过错责任”,明确驳回赔偿诉求。王父因要求不当数额经济补偿被拒绝,采取极端行为,在学校大门口拉横幅施压,并拍照上传网络。

3)依法协商仓山区警方多次组织校方与家属调解,于2023年1月15日达成协议,支付13.5万元人道补助并签订《王某畅同学意外亡故善后处理协议书》,明确“人道补助≠责任认定”,双方责任终结,规避了后续法律风险,在32天内完成法律闭环。

(四)后续心理干预与机制优化

1.学生心理疏导事件发生后,校方对同班、室友开展团体心理辅导,重点关注与王某畅关系密切的学生,避免次生心理危机。

2.预防措施升级在宿舍楼增设心理健康24小时热线提示牌。

3.管理机制优化修订《学生心理健康筛查管理办法》,将每学期一次的心理测评改为“入学初筛 + 学期动态跟踪”,并建立辅导员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双报告”机制。

三、分析与启示

(一)高校心理健康干预体系短板

1.主动干预手段不足隐形危机识别能力薄弱。王某畅虽无主动求助记录,但其网络行为风险信号未被及时捕捉,现有心理监测机制有待完善。

2.家校联动深度不够校方虽掌握学生父母离异、家庭支持薄弱的背景,但未能针对性地开展有效的心理帮扶。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经验

1.高效部门协同安全学生后勤、二级学院、医疗等部门的快速联动有效控制了事态升级,体现了预案演练的重要性。

2.公安部门强力支撑。一是及时介入。公安部门响应快速,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开展处置,全面保护现场、较全面收集相应证据,防止次生危害。二是发挥信息共享机制。利用警方与学院安全、学工建立的日常学生心理危机等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刑侦、医疗、网信等部门,“全链条”开展涉及案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防止舆情炒作,避免增加案件处置难度。三是妥善调解。在确保学校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安部门主动介入善后调解工作,注重从依法依规及人道主义层面,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坚守法律与情感平衡校方坚守法律底线,同时通过人道补助缓解家属情绪,为类似事件提供了“法理情兼顾”的处置范本。

4.得当舆情应对与处置。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校方第一时间会同警方做好警情通报的发布,杜绝了师生群体及网络猜测的滋生,为后期的优化“阶段性通报”引导正确舆论。二是正确引导家属言论王父在社交媒体的片面陈述引发负面舆情,校方谈判人员第一时间向发布人说明该事件舆情后果,并告知保留对其发表不实言论及有损学校声誉的起诉意见。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家庭矛盾转嫁校方的风险

1.家长“闹大”心理部分家属将个人生活困境(如离异、经济压力)归咎于学校,试图利用舆论施压获取经济利益,使校方处于被动应对状态。

2.法律“边界”模糊现行法规对“学校责任”的判定缺乏细化标准,家校责任边界模糊,容易引发争议。

(二)心理健康工作的现实瓶颈

1.隐私与干预权的冲突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无权监控学生网络行为,难以提前发现隐性危机。

2.师资与专业度的不足高校心理咨询师生比普遍低于1:4000,即使达到也难以实现深度干预。

(三)善后赔偿的伦理困境

1.人道补助与责任认定的矛盾校方支付补助金可能被误解为“变相担责”,需通过协议条款明确性质。

2.地域不同与风俗文化差异部分地区家属对“自杀”存在强烈耻感,拒绝接受事实,增加协商难度。

(四)舆情管控的系统性挑战

1.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与不可控性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抖音、微信)的爆发式传播,使学生、家长或社会公众可随时发布信息,负面舆情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病毒式扩散”匿名账号容易散布不实消息(如校园安全事件、师生矛盾),校方难以及时溯源和澄清;跨平台传播导致舆情可能从贴吧、QQ群扩散至公共平台,监测和追踪成本高。

2.校方应对局限性与弱施策性。专业能力不足,多数学校缺乏专职舆情分析团队,依赖行政人员兼职处理,难以精准研判舆情等级和制定策略;公关手段单一,惯用“删帖”“压热搜”等硬性管控,反而可能激化矛盾,缺乏与公众共情沟通的能力。

五、意见建议

事件暴露出高校在心理健康监测、家校沟通、舆情管理等方面的深层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1.全链条心理服务体系构建“预防 - 识别 - 干预”,引入AI情感分析技术筛查网络行为风险,提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干预能力。

2.标准化的法律团队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标准化手册,确保在处理类似事件时能够依法依规、高效有序。

3.聚合力的家校共育协议明确家庭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形成育人力。

4.精细化的舆情管控能力在信息化和社交媒体高度普及的背景下,高校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舆情分析团队建设,采用多元化的公关手段,增强与公众的共情沟通能力。

通过此案例的深度剖析,可为高校安全管理提供实践参考,助力构建更完善的校园安全生态。